附表: 2015年湖南农业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、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|
序号 |
院系 |
岗位 |
计划 |
专业或方向 |
学历、学位 |
其他要求 |
1 |
经济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金融学 |
博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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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 |
1 |
投资学、金融学 |
博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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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植物保护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|
博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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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动物科技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生物医学工程(水产动物营养方向) |
博士研究生 |
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学术业绩须符合以下条件: 1.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(重点)项目3项以上,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(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)或省部级成果奖(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或三等奖第1名)1项以上; 2.近5年在SCI大类分区Ⅰ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,或在SCI大类分区Ⅱ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。 |
专任教师 |
1 |
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、遗传育种与繁殖、特种经济动物饲养、动物分子生态(反刍动物养殖、动物生态方向) |
博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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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农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作物遗传育种、蔬菜学 |
博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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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 |
1 |
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(分子生理方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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须为国家“千人计划”人选 |
5 |
食品科技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(粮油加工方向) |
博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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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商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工商管理、管理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|
博士研究生 |
同等条件有留学经历者优先 |
7 |
园艺园林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中药学(中药资源)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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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 |
1 |
风景园林、园林、景观设计、环境艺术设计、设计学(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方向)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本科须为风景园林、园林、景观设计、环境艺术设计、设计学专业 |
专任教师 |
1 |
风景园林、园林、城市规划与设计(风景园林工程方向)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本科须为风景园林、园林、艺术设计专业,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;同等条件下,有园林工程教学和实践经验者优先。 |
8 |
资源环境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建筑学、城乡规划、城市规划与设计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本科须为城市规划专业 |
9 |
工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农业机械化工程、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|
博士研究生 |
须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一项: 1.近5年在SCI大类分区Ⅰ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,或在SCI大类分区Ⅱ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; 2.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(重点)项目1项,或主持省(部)级项目2项以上; 3.获得省级以上审定品种、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等2项以上(第1主持人); 4.近5年在SCI大类分区Ⅱ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,或在SCI大类分区Ⅲ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,或在SCI、EI(不含会议论文)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(其中有1篇在SCI大类分区Ⅱ区或2篇在SCI大类分区Ⅲ区期刊发表)。 |
专任教师 |
1 |
车辆工程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本科须为车辆工程专业 |
专任教师 |
1 |
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(机械制造方向) |
博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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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 |
1 |
工程管理、管理科学与工程(工程管理、工程造价方向)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本科须为建筑工程专业,同等条件具有3年工作经历者优先 |
专任教师 |
1 |
农业水土工程 |
博士研究生 |
同等条件有留学经历者优先 |
专任教师 |
1 |
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(金属工艺方向)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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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大数据挖掘方向) |
博士研究生 |
同等条件有留学经历的优先 |
专任教师 |
1 |
电子信息工程及相关专业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本科、硕士须为电子信息类专业,同等条件博士或有电子类竞赛经历者优先 |
11 |
理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统计学、概率统计(统计方向)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本科须为数学或统计学专业 |
12 |
体育艺术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城市规划与设计(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)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
同等条件有国家注册建造师证者优先 |
13 |
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|
专任教师 |
1 |
管理学 |
博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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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 |
1 |
经济学 |
博士研究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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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资源环境学院 |
实验人员 |
1 |
植物营养学 |
硕士及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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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1.“长江学者”、“千人计划”、“芙蓉学者”和“百人计划”讲座教授、特聘教授年龄55岁以下;“神农学者”特聘教授年龄50岁以下;中青年教授、副教授年龄45岁以下;博士后年龄40岁以下;博士、硕士年龄35岁以下。 2.55岁以下是指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,50岁以下是指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,45岁以下是指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,40岁以下是指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,35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|